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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行政装备科  发布时间:2018-02-27 15:18:58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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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是区级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沾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民事、经济案件。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进行司法审查。

4、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依法重审、再审案件和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指定审理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双方决定权。

5、依法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依法行使司法理赔职能。

8、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二)机关设置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少年庭、立案庭、审监庭、法警队等。其中:下设花山法庭1个中心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沾益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沾益、法治沾益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忠诚履职,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妥处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3、力促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攻坚克难,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三、践行宗旨,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夯实基础,有力推进司法改革。

五、从严管理,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2017年,沾益法院奋勇拼搏,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4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立案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沾益法院成功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64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O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24万元,上年结转1.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2.24万元,上年结转1.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24万元(本级财力1366.2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4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2.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57万元,项目支出421.67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08.1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308.1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审理各类案件中的差旅费、印刷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执行10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执行各类案件中的油料费、修理费、聘用书记员劳务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院法警加班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院机关干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1.9万元,主要用于院干警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86万元,主要用于院干警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万元, 主要用于院干警缴纳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73万元,主要用于缴存院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8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6万元,项目支出273.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2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

资本性支出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其中车辆购置经费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沾益区人民法院2018年购车额度调减为零,采购预算资金调整为设备购置),采购预算资金15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180.57万元较2017年1047.7万元增加132.87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工资改革,调整了改革性补贴;二是由于工资调增,相应的社保费用增加;三是公务用车保险直接列入部门预算核定。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21.67万元,较2017年279万元增加142.67万元,增幅51%,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增加了服装经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等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7、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9、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10、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11、人民法院业务费:是指办案业务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沾益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192.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较2017年160.73万元增加31.8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设施老化,日常维修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支出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7万元。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0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动工建设,需协调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较上年减少。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的批示精神,对我院三公经费购车额度调减为零。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