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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法院一案例入选云南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杨林  发布时间:2018-07-03 10:42:23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7年云南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沾益法院审理的朱琳诉曲靖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转移登记案作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发布。

2012年,原告朱琳购得一辆路虎揽胜越野车,同年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下简车管所)办理了初始登记。柳琳与朱琳存在民间借贷纠纷,2015年9月24日,柳琳找到代办登记业务的第三人范月华,委托范月华办理朱琳的行驶证和车辆转移登记事宜,将伪造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交给范月华。范月华到车管所补办了车主朱琳的行驶证后,车管所审查了范月华提交的材料,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将朱琳的路虎车转移登记在柳琳名下。一审法院认为柳琳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的规定,该登记行为明显不当,结果错误,遂判决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对于登记类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登记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也要注意对登记结果真实性的审查。经审查,登记行为所依据的材料系伪造且登记结果与真实权属不一致的,依法撤销错误的行政登记,这符合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有效监督的法律精神;并提示登记机关应严格审查登记申请及申请材料,尽到必要的审慎审查义务,避免或减少错误登记的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孙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