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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个烟头的代价
  发布时间:2022-11-25 15:44:41 打印 字号: | |

随手丢弃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能带来多大麻烦?

“着了”就“刑”,你还不重视吗?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沈某在自家地里干活,干活期间,沈某坐在地埂上休息时点了一支烟抽,抽完后,沈某将还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按在身旁的石堆上便起身继续干活,之后,烟头点燃了石堆旁的玉米杆,在风力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到了地边山林。沈某发现火情后随即展开了扑救,但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引发了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达81.386亩,其中林地75.381亩,灌木林地5.553亩,非林地0.152亩。沈某也被依法提起公诉。

【审理情况】

经审理,沈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两年,沈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目前已生效。

【法官普法】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本案中,沈某抽烟后,将烟头随手按在石堆上,没有确认烟头熄灭,最终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造成了严重后果,自己成为罪犯,被判处刑罚,人生履历从此写上前科劣迹,又对子孙后辈产生了一定影响,何其得不偿失。并且,如若因为失火导致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而被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接受刑事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

再次提请广大群众,未熄灭的烟头一直是火灾发生的高发原因,烟头的中心温度可达700—800摄氏度,当下秋冬季节,天气多风干燥,易燃物众多,在野外及室内抽烟时,一定要做到烟头虽小不乱扔,防火安全记心中。

【法条链接】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