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执行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情简介】
2020年雷某雇佣工人韩某进行粉墙劳务工作,约定按天支付工资,但雷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承诺,在粉墙施工工作结束后,雷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还下欠5542元一直未支付。在韩某多次索要后,雷某也仅是向韩某承诺会补齐工资并出具欠条一份。可一年过去了,雷某依旧未履行承诺,韩某遂将雷某诉至沾益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雷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韩某所有下欠款项。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雷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韩某遂向沾益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雷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雷某仍坚持称无钱给付。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再次拨通了被执行人雷某的电话与其沟通,向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各个角度为其分析利弊,严肃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努力下,雷某终于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近几年生意经营困难,没有能力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数额履行,希望法官能够主持双方进行和解。
在了解到雷某希望和解的意愿后,法官立即通知了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韩某自愿放弃义务款942元,剩余义务款4600元雷某当即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圆满结束。
拖欠农民工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历年来都是社会大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始终是重中之重,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沾益法院始终做到优先审理、注重调解、持续跟踪、快执保障,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