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也被翊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大全,是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切身利益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沾益法院适用民法典裁判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进一步让民法典走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沾益法院通过近期办理的案件,以“每周一‘典’”民法典普法宣传专题的方式,每周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真实案例诠释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第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源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案例
家住沾益菱角乡的孔某某与杨某某既是同村村民,也是多年的邻居。孔某某家房屋西面墙脚原来有一条宽30厘米的排水沟,2021年,杨某某建房时将原有水沟填平硬化,孔某某认为,该行为致使其房屋排水受到影响,雨天积水以及杨某某家房屋排水都会浸入到墙体,会造成她家房屋墙体开裂,家具受潮,对房屋安全造成隐患,对生活带来不便。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孔某某曾报警要求处理,也经过基层组织调解,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孔某某于2022年11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某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回复水沟原状,保障其正常排水。
沾益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于2023年1月6日到现场进行了勘查,通过勘查显示,原告孔某某家房屋系土木结构房屋,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该房长8米,宽6米,房屋东面与村大街相邻,大街边留有较深排水沟,南面与被告杨某某家砖混一层房屋相连,西面与被告房屋场地相连,北面与村道相连。被告杨某某家场地为水泥硬化地板,与原告孔某某家墙体相连,地板呈西、北、南三面略高、东面略低不平整状态。原告孔某某家房屋西面屋檐滴水30厘米、南面80厘米,房屋西、南外墙体有1.3米左右的水泥墙体,房屋内有部分裂痕和水渍。
经过现场勘查并了解,原告孔某某房屋的排水现受影响不大,房屋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被告杨某某所硬化的水泥地板与原告家墙脚相连,超出了该房屋檐滴水,如果原告孔某某家要拆除重建,将会存在隐患。为消除隐患,避免将来再发生矛盾,需要解决房屋土地使用及相邻问题。
根据勘察和了解的情况及邻近春节的实际,为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好双方邻里关系,平安和谐过春节,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先通过基层组织调解处理。在基层组织主持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与基层调解组织交换意见,提出公平合理、又能解决纠纷的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双方接受了承办法官及基层组织的调解建议,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孔某某、杨某某两家的房屋及场院使用保持现状,如孔某某家房屋将来拆旧建新,杨某某以孔某某家房屋西面墙脚为界,自愿让出0.5米给孔某某家建房使用,但上层不得出山;
二、孔某某家房屋南面保持现状,如将来建房,两家基础界限不变,孔某某家上层房屋可以出山0.1米;
三、以后孔某某家建房时,如需搭建脚手架,应提前与杨某某家沟通,杨某某家需无条件允许,但孔某某家不得对杨某某家造成损害,并对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上述协议达成后,孔某某自愿撤回了对杨某某的起诉。
法官释法: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或者对自身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实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关系的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本案中,双方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目前虽排水不受影响,但因被告家场院地板与原告家房屋墙脚相连,若原告将来重新建房,两家对土地使用必将产生纠纷,若双方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矛盾可能进一步恶化。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纠纷当事人生产生活联系密切,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矛盾,将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因此办案法官或者调解员一定要认真勘察现场,了解纠纷焦点,认真听取当事人真实诉求,耐心细致做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将矛盾纠纷化解的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