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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治守护湿地之美
  发布时间:2023-07-07 09:05:03 打印 字号: | |

7月6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在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大坡管护站举行珠江源环境资源审判庭海峰巡回法庭揭牌仪式暨“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太祥红,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德玉,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爱,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保明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尧,沾益区部分人大代表,沾益区教体局、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相关领导及大坡乡法土小学8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沾益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路红主持活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太祥红表示:此次活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举措;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积极回应群众生态保护需求的担当举措;是延伸巡回审判法庭职能、服务绿美曲靖建设的重大实践和有力探索,必将开启曲靖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篇章。作为珠江源头第一城,守护好珠江源的绿水青山,保护好海峰的大美湿地,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全市法院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民生的高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绿美曲靖作出应有的贡献。

  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张跃明宣读《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绿美沾益”》倡议书,大坡法土小学教师带领全体人员进行“最美湿地守护者”宣誓。

 太祥红副院长和姜德玉副主任共同为“珠江源环境资源审判庭海峰巡回法庭”揭牌。

   沾益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深入贯彻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惩处与引导、赔偿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树立“绿色发展、自然修复为主,从严治理、公众参与”等新发展理念,为建设大美沾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当天,海峰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非法狩猎和非法捕捞水产品两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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