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预决算公开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5 10:08:55 打印 字号: |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沾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民事、经济案件。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进行司法审查。

4、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依法重审、再审案件和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指定审理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双方决定权。

5、依法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依法行使司法理赔职能。

8、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树形象争一流”工作思路,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法院答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70件(含旧存396件),审(执)结5981件,结案率93.89%,法官人均办案277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3.51天,同比提速10.18%。

1、积极应对防疫大考,彰显疫线司法作为。积极响应号召,抽调干警393人次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入户排查、卡点值班、分发物资等,为抗击疫情贡献法院力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优势,引导当事人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推行自助立案、远程办案、监所视频提审、远程接访,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远程接访“面对面”。全年网上立案1691件,网上开庭471件,网上音视频调解887件。强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511件,保障复工复产。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信息、诉讼通告、典型案例等,为“战疫”提供最及时、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聚焦“六稳”“六保”,组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健全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机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2件,淘汰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促进企业要素资源重新配置。开展“护企”行动,向职能部门推送在沾企业的涉诉案件信息167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创建“法院+工商联”解纷模式,化解纠纷18件,审结涉企案件412件,以行动彰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召开全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期典型案例,并向企业赠送案例选编。编写的涉企案例被云南省工商联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采用。

3、能动参与基层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以贯彻落实《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为契机,深度融合曲靖“三蜂”工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注重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握指成拳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支持、指导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裁判断后”的沾益多元解纷模式不断完善深化。2022年,共委托委派调解案件3076件,调解成功1709件,调解成功率55.56%,兑现考核经费55.92万元,民事诉讼案件收案数较去年下降21.86%,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4、服务绿色生态发展,司法守护美丽家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源头保护,以珠江源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平台,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集中办理麒沾马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增强司法质效,维护法律权威;利用在菱角乡建立的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尝试生态环境替代性补偿修复,确保环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与镇雄法院共同签署珠江源·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一江一河”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以更高的站位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擦亮沾益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名片。2022年,办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3件,其中在牛栏江旁巡回审理了长江“十年禁渔”曲靖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收到良好警示效果。

5、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力维护沾益安全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1件,审结347件,结案率93.53%,依法判处罪犯509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从严打击跨境犯罪,惩处偷越国(边)境犯罪15件61人,有效维护边境安全。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130件130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45件63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依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赌博、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46件143人。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惩处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12件13人,有效纯洁公职队伍。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的1人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14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已结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9,230.8万元,到位率86.32%。

6、坚持服务与保障并行,多措并举维护民生利益。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47件,审结3119件,结案率93.19%。打造特色家事审判,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防范化解“民转刑”“刑转命”风险,审结涉婚姻家庭类案件674件,其中调(撤)结案578件,调(撤)率达85.76%。积极构建反家暴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份。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办理,审结涉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纠纷108件,快审快结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69件250人。审结人格权纠纷、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16件。审结合同类案件1237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维护交易公平公正。

7、坚持监督与支持并存,统筹兼顾力促官民和谐。受理行政案件198件,结案178件,结案率89.90%。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针对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案件,提醒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或采取补救措施,37件案件的原告主动撤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88%;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言环节,真正做到“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选取典型案件编撰《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案例选编》、《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案例选编》,以案释法,规范执法行为。

8、坚持强制与协调并举,善意文明执行破解难题。受理执行案件2454件,执结2337件,结案率95.23%,执行到位标的2.81亿元。组织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破除常规工作时间思维,放弃休息利用夜间、周末、节假日开展执行工作,有效突破一批执行老案积案骨头案,兑现胜诉申请人权益。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实现应查尽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拘留11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68人次,发布限高令1615次。司法拍卖处置财产32件,成交17件,成交金额2,003.56万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向228名工人发放工资765.57万元。给予生活确有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司法救助,向12案16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让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花山中心法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6,534,48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74,488.42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15,327.57元,下降18.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25,327.57,下降19.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10,000.00增长620.00%,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非同级财政拨入司法救助金300,000.00元以及党建经费10,000.00元。本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二是2022年无全国文明单位奖励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6,486,282.34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2,509.42,占总支出的63.93%;项目支出9,553,772.92,占总支出的36.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26,635.05元,下降19.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09,820.13增长12.71%;项目支出减少8,136,455.18,下降45.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核算,社保缴纳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1年度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无大中维修改装项目;二是2021年度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2,509.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47,038.55元,占基本支出的8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5,470.87元,占基本支出的1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53,772.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74,488.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相比减少6,225,327.57元,下降19.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二是2022年无全国文明单位奖励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3,183,26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专项工作开展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67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8,76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09,7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600.00支出决算为329,020.87完成年初预算的62.59%。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8,290.87占总支出决算的9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0.00占总支出决算的3.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3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600,支出决算为329,02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8,290.87,完成年初预算的8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归口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277.13下降10.18%。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292.13下降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5.00下降15.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归口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送达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5,470.87元,比上年减少95,076.73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刚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9,758,362.20元,其中,流动资产735,277.48元,固定资产38,633,14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0,389,943.3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66,72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7,642.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81,6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85.4平方米,账面原值997,955.2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5,936.6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2,8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1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7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2,8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附件3: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