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是区级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沾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民事、经济案件。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进行司法审查。
4、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依法重审、再审案件和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指定审理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双方决定权。
5、依法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依法行使司法理赔职能。
8、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其中:下设花山法庭1个中心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沾益区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统领法院全面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深做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筑牢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确保主题教育成果在沾益法院见行见效。
二是聚精会神抓发展,以法治现代化服务沾益现代化。围绕区委总体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举措。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贯彻“两山”理念、“双碳”战略,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屏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联动机制,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融入基层治理格局,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三是坚守底线保安全,以治理法治化构建新安全格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罚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沾益。深化行政争议化解,构建府院联动格局,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尊法尚德者“撑腰”。
四是用心用情惠民生,以服务优质化增进群众满意度。践行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做深做实执源治理和能动执行,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事,把工作做在平时,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暖心、稳心、安心。
五是固根铸魂强队伍,以队伍一流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人才培养和员额法官选任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和高水平法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持续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669,019.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00,719.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68,3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97,135.56元,增长9.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00,719.48元,其中:本年收入20,991,608.48元,上年结转收入909,111.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91,608.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135.56元,增长8.4%,主要原因分析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69,019.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00,71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1,608.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5.44元,下降0.06%。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969,11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7,611.00元,增长5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2,060,905.9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和差旅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864,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以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89,111.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以及审判业务综合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3,941.76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8.99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1,235.93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8,206.93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8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8,628.97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院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7,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下降24.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486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26.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经费120,000.00元,本年度无购车指标,因此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二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诉源治理工作,确保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实现纠纷合理分流和妥善化解,充分发挥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诉讼和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诉前人民调解员管理,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深化,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做到调解案件在24小时内与案件当事人联系,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6%,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5天,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111天,上诉案件移送周期≤25天,业务设备配置计划执行率100%。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按照中央和省政府下达工作目标,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宣传、干警业务培训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等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实现案件结案率在91%以上;法官年人均结案数≥156件;采购程序合规率100%;装备使用者满意率在95%以上。
(三)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按照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需求招录编外人员。通过规范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完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编外人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新招收的编外人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聘任合同内容进行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有效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及时结案。根据规定,每月按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打卡记录进行数据考核,编外人员出勤率达到98%及以上,编外人员工资保障率应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5.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4,176.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612.24元,增长3.62%。主要原因审判执行业务量增加致使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90,542,977.01元,其中,流动资产1,445,255.07元,固定资产57,062,371.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2,035,350.5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4,54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5,80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22,240.00元,其中出租资产785.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2,24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