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仍显示为已婚状态,当事人还需要提交离婚案件生效等相关材料才能登记再婚?
当事人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却无法即时获取变动信息……
随着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与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婚姻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这种“烦心事”将不再烦心。该机制是沾益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签署的《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的具体举措和体现,成为曲靖市首家“实践者”。
5月11日,沾益法院和沾益民政局举行签约仪式,构建婚姻信息共享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统一当事人婚姻关系登记、备案查询工作,实现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信息的互通与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避免因婚姻信息不互通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婚姻信息“线下+线上”共享。
通过建立常态化婚姻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将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共通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一、建立共享机制 推动信息互通
沾益法院每月定期向沾益民政局推送经沾益法院审理并已生效的离婚案件、撤销婚姻案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材料,由区民政局负责录入婚姻登记系统,填补婚姻登记系统诉讼离婚案件登记信息漏洞,进一步增强婚姻登记核查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加强工作联动 强化诉源治理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和法院联合预防、化解婚姻纠纷的积极作用,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诉讼与特邀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司法保障。
三、严守保密义务 防止信息泄露
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保密制度,严禁从事工作以外的相关查询事项,不得泄露被查询当事人的信息和隐私,对泄露当事人信息和隐私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推动普法宣传 共建良好家风
常态化共同抓好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共同制作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宣传册及普法短视频等材料,广泛宣传,推动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有机结合,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家庭观。
“让婚姻登记信息有迹可循,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签署合作协议后,沾益法院与沾益民政局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联动救助困难群众进行深入探讨,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治理合力,深化多方联动、救助工作、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合作,共同营造和谐有爱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