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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30 10:49:31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沾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民事、经济案件。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进行司法审查。

4、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依法重审、再审案件和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指定审理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双方决定权。

5、依法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依法行使司法理赔职能。

8、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沾益“3234”总体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162件(含旧存388件),审(执)结6083件,结案率98.72%,居全市法院第一,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3.14天,同比减少10.37天,法官人均办案246.48件。

1、惩治犯罪筑牢平安基石。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3件,审结448件,结案率98.90%,依法判处罪犯532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腐败犯罪,审结杨眉贪污案、李秀娟贪污及挪用公款案、张熙受贿及玩忽职守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组织相关领域干部职工旁听庭审6件700余人次,推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19件52人,共同守卫边境一线。协同推进断卡行动,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89件124人,涉案金额2.26亿元。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57件158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审结认罪认罚案件357件476人,对280名被告人适用缓刑以下刑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2、靶向发力维护民生权益。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58件,审结3324件,结案率98.99%。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88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6件,涉案金额622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类案件1433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化解涉“三农”领域纠纷案件169件,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776件,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审结“抖音骂人案”、“共同饮酒肇事坠湖溺亡案”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向上向善力量。

3、执行攻坚保障权益兑现。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160件,执结2126件,执结率98.43%,执行到位标的4.34亿元。开展“雷霆2023”、“百日攻坚”等执行专项行动,重点突破“骨头案”11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创新工作方式,成立执源治理中心,引入4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执行局,建立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机制,全年达成执行和解618件,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某夫妇物权保护纠纷案,经与马龙法院、兴源社区等多方联动,最终促成该超长期未结案得以圆满执结。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拘留81人次,723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884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健全“互联网+”司法拍卖机制,全年网拍财产77案,成交31件,成交额627.68万元,提高标的物变现效率。积极争取司法救助,为28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争取救助金56.5万元,传递法治温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花山中心人民法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人(离休0人,退休0.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0人(离休0.0人,退休20.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98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46万元,占总收入的96.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00万元,占总收入的3.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6.01元,增长1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3.01元,增长10.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3.00万元,增长202.7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了2023年度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维修改造经费和审判辅助项目经费;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了司法救助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99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83万元,占总支出的64.93%;项目支出1049.58万元,占总支出的35.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78万元,增长12.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9.58万元,增长14.74%;项目支出增加94.20万元,增长9.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司法救助金纳入基本支出核算,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2023年度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维修改造经费和审判辅助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2.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3.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9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法院支出1049.58万元,主要用于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791.9万元,审判法庭维修改造支出142.29万元、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支出35.4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支出78万元、审判服和法警服采购支出1.98万元等专项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0.4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与上年相比增加263.01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增加2023年度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维修改造经费以及审判辅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7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专项工作开展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7万元,决算为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8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决算为23.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1万元,增长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7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46万元,下降2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万元,下降93.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11.97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存在行车安全隐患,报经省财政厅同意后报废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4万元,比上年增加3.09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72万元、水费4.13万元、电费16.73万元、物业管理费17.29万元、差旅费6万元、工会经费15.29万元、福利费12.73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31万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2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1.06万元,固定资产3665.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9.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76.97平方米,账面原值41.76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85.4平方米,账面原值99.7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9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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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装科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